基本材料:申请人根据材料要求递交完整的签证申请(材料核对表)。签证申请审理过程中,签证处可能需要您提供更多信息或文件,或要求您进行体格检查或X光检查。旅游签证需要的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及旧护照(原件)
2、本人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包含本人信息页,如名字,出生年月等)
3、近期护照规格照片一张,需粘贴在申请表格上的相应位置。
4、申请表格
5、本人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6、证明您有足够资金赴澳旅行的材料,例如:
•能反映出您的存款历史或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本人有历史纪录的存款和收入证明;
•信用卡明细单和信用额度证明;
•其他资产证明。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的朋友或亲戚为您的旅行提供经济资助,请提供他们的邀请信及
有能力提供经济资助的证明。
7、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准假信,信上注明:
•你的职位和薪资;
•在职时间;
•批准休假;
•签发准假信的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在读学生需提供在读证明
8、18周岁以下的孩子需提供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材料:
•出生证明,上面注明父母双方的姓名;
•父母结婚证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学校就读证明(如果适用)
如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随行,需提供:
•所有不随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不随行父母的书面签名授权,上面注明:
•同意子女赴澳旅行
•大致的旅游日期和天数
•同意单次还是多次入境
•不随行父母的联系方式
签证申请费:访客签证(类别676)人民币720元
提交申请地点:
居住地为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北京大使馆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居住地为下列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签证处办理旅游探亲签证:上海市、重庆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山西、河南、宁夏、陕西、四川、甘肃、青海、新疆、西藏。
居住地为下列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签证处办理旅游探亲签证:广东、福建、湖南、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使馆地址:
北京大使馆签证处
Email:immigration.beijing@dfat.gov.au
电话:(010)51404424传真:(010)5140416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1号
邮编:100600
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Email:immigration.shanghai@dfat.gov.au
电话:(021)62798098
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401房
邮编:200040
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
Email:visaenquiries.guangzhou@dfat.gov.au
电话:(020)38140250传真:(020)3814025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2楼邮编: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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