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发
您好,欢迎来到惠小驴旅游梦想世界!
首页 > 景点介绍 > 云南普者黑风景区——云南民族风情巧妙融为一体的景区
云南普者黑风景区——云南民族风情巧妙融为一体的景区
作者:好男人    出游时间:2013-09-05
康辉旅游公益分享平台
收藏 0 推荐 0 浏览 0

  普者黑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城西北,距县城13公里处。普者黑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中心景区主要有普者黑湖、荷花湖、灯笼湖、仙人洞湖、落水洞湖、摆龙湖等大小湖泊16个,总面积近2万亩,平均水深4米,最深处达30米,165平方公里的景区里有250多个景点,300多座孤峰,80多个溶洞,80多个湖泊,40里野生巨荷荷路,2万余亩水面,形成40里的水上旅游航线。水质长年清澈见底,平均水深3米,最深30米,乘人工小木船观光游览,犹在画中行,仿佛置身于“真、幻、诗、画”的境界里。

云南

  普者黑风景区景观独特、类型多样、内容丰富、具备了秀、奇、古、纯、幽的特点。它是幽静秀丽的高原湖泊群,苍翠叠嶂的孤峰群,鬼斧神工的溶洞群及险恶的峡谷,壮观的瀑布,仙境般的云海,罕见的古代文化遗址、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巧妙融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景点多、范围广、容量大、环境质量好,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相映成辉。亲临观之,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这里,山连水、水绕山、有山必有洞、有洞必有水,“山得水而活,水得山而媚”。

  溶洞群中,月亮洞、火把洞、仙人洞、神怡洞等格外多娇,洞室宽阔,易入易出,洞内石笋丛集,怪石挺立,晶莹透亮,色彩斑斓,瑰丽多姿,形成了“怪石、异水、奇穴”的地下天然景观。

  景区于1993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涉外景区,同年9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又于1996年10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9年1月被评为AAAA级旅游区(国家旅游局2009年1号公告)。

  普者黑核心景区里,还山山有奇洞,洞洞流清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地质学顾问安得烈·克朗奇先生考察后评价说:普者黑这种亚热带岩溶地貌是中国的珍宝,是世界的珍宝,这种特有的地貌奇观,将成为世界地质工作者的科考基地。

云南

  名族介绍:

  集居在普者黑风景区内的少数民族,他们的风情浓郁,历史悠久,文化古老。壮族的“敬老节”,苗族的“花山节”,彝族的“火把节、花脸节、摔跤节”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歌舞表演,异彩纷呈的民族风俗,无不令人神往。散居在舍得、双龙营两辖区的几个人村寨中,尚保留着一种神奇古老的岩洞穴葬俗。

  景点环境:

  全景区大小湖泊56个,河流15条,屹立孤峰312座,83个溶洞千姿百态,地下暗河长120公里,中区湖泊16个。5个景区计有136个景点,旅游航道12公里。水上风景资源荷花面积近万亩,形成“三区两瀑”的格局。这是一处理想的喀斯特湖泊群、溶洞群、孤峰群以及民族风情及自然和人文资源健全的风景名胜游览区。湖畔有大龙山,三面环水,远看如一青龙浮游于水面。湖中有鹭鸳岛、珍珠岛、金岛、太阳岛、荷叶岛。后三岛坐落近似等边三角形,俨然成一水上金字塔。岛上一片苍翠绿荫,群鸟调嗽,浑如“桃源胜境”。

云南

  景点特色:

  到了景区,如不乘船一游,将成终生憾事。船是彝家世代相传的独木小舟,宽不过三尺,仅容3人。驶人湖中,如离弦之箭,轻快如风。若逢盛夏初秋,可停湖上,对弃垂钓。满目波光云影,周围荷蕊飘香,此时不禁令人诗潮如涌。荡人湖中深处,极目四瞻,数千亩湖面,荷叶团团,一如天上的荷花仙子率队降临人间,随着徐徐的馨风在水上翩翩起舞。全程约4小时。

  在景区野炊,也是一大快事。水上烧烤,湖水氽湖鱼,现抓现氽,就着绿茵茵的草地盘膝而坐,伴随奇水、奇峰、绿岛、山花品酌,真是其乐无穷。步入景区,但见石峰或矗于湖泊之中,或兀立于草坪之上,均高百米左右,错落有致,形态各异。整个景区山连山,水绕水,湖光山色浑为一体,蔚为奇观,更有甚者,山山有奇洞,洞洞藏秀水,皆可供游人留连观赏。现已开放的有月亮洞、火把洞、仙人洞、彩云洞、神怡洞、远望洞等,各洞洞厅宽敞,景物迷奇。钟乳石千姿百态,各具大自然之造化神卫,人叹为观止。月亮洞前有月牙潭,长30米,宽5米,潭水静如处子,色如琉璃,实为一大奇观。湖区周围,水库、坝塘环列,犹如众星拱月,熠熠四射光芒。晚间,湖畔簧火熊熊,彝家儿女在“采歌坪”上载歌载舞,撩人心弦。

【免责申明】

① 本文内容和图片为游客:“好男人” 分享提供,内容和图片仅供学习、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

②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内容和图片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内容和图片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 本网内容和图片如有侵权,或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或其它任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